婦打電話向工人求救
陳聖文昨得知被判刑直說「莫名其妙」,他指賴家在樓梯堆了數十袋沙包,擋住通往頂樓的路,他只是隨手挪下來,以方便上頂樓,沒有要妨害自由的意思,他一定會上訴。因賴婦已不住在上址,無法得知她的說法。
陳男喊冤要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聖文住在台中市美村路某公寓4樓,樓上賴婦的家僱工修繕,因有噪音及漏水問題,陳報警後雙方協調,陳要求只能在上午9點至下午6點施工。
99年11月19日下午6點20分,5樓仍在施工,還發出鑽牆的電動工具聲,陳某抓狂跑上樓,看到施工打下的瓷磚等廢棄物,已裝了11個沙包(每包都有20公斤左右),於是將11包推到5樓大門,以每層3、3、3、2包疊成4層,疊至大門腰部高度,賴婦後來要外出吃晚飯,卻推不開門而受困家裡。
法官︰疊成4層非隨手行為
賴婦打手機向離去不久的工人求救,工人於是回頭搬走沙包,賴婦才脫困;陳辯稱因要上樓,被沙包擋住樓梯,才動手搬沙包,沒有要擋住門之意。但法官認為,11包沙包刻意疊成4層,不是隨手的行為,已觸妨害自由罪,判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