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長︰修法成功就可迎頭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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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昨天仍然堅持「BRT六線齊發」,不會跳票。他指出,連續兩年只能編出十七億的「細部設計費」,是受限於中央財劃法、公債法未修,只要修法成功、或是爭取到中央補助,「相關工程就可迎頭趕上」。
林良泰並表示,交通局已先完成另外五條BRT路網的初步規劃,他預計近月內,就會在每個週六、週日,到廿九區進行路線說明會;只要議會通過十七億經費,明年、後年完成細設,很快就可以進行工程興建。
不過,參照林良泰先前曾對媒體的發言,他曾信誓旦旦說過其餘路線馬上會跟著興建,而市長胡志強更在去年底說出「五年內,台中市一百六十八公里、六條BRT,會全部上路」。
但由交通局送出的預算,遭人質疑:「完全看不出台中市府有全力推動BRT路網的決心及企圖。」陳淑華說,只有設計費而沒有工程費,就是不負責任的預算編列,而且讓人嚴重質疑,又只是讓所謂的「專業團體」拿到「設計費」;萬一未來根本無法編出工程款,或是證明BRT失敗而不繼續做,這筆錢就是「丟到水裡」。
對此,林良泰強調,由於另外五條路網,各有其困難度及挑戰性,所以必須做細部設計;路網的建置一定成功,這十七億的預算,除了做設計費,也會規劃做為藍線路網延伸到台中港的工程費,以及部分車輛的購置,交通局仍是希望在五年內完成路網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