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社論:宣明智對不起社會

立報/社論 2012.07.01 00:00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外遇生子連環爆,目前「宣女郎」人數有三,皆因產子生女而曝光,合理推測若加上沒有懷孕生產的外遇對象,數字絕對在此之上。不過台灣社會對這些財閥大老闆們總是十分寬容,王永慶身後媒體尊稱其未亡人為大房、二房、三房,乃至身前未公開的四房,與宣明智旗鼓相當,而眾人欣羨、窺奇之意遠多於責難。難怪宣明智在公開向其元配道歉後,略帶慍色的訓斥:「我對不起我家裡的人,我對社會,只有社會給我干擾,我沒有對不起社會。」

宣明智任職的聯電本來就是國家政策輔導、技術轉移而成立的公司,等於國家以納稅人的錢去研發、設立的公司,宣明智等人是得之於社會大眾,回饋得太少,偶一為之,還要賺個「慈善家」的虛名,怎不教人噁心。況且,聯電無預警裁員的惡例幾乎已成慣例,漠視相關法令對員工的保障,每次非法裁員數百人,或者強迫員工減薪和放無薪假,有多少家庭在宣明智決策下頓失所依,而他卻同時慷慨送鑽戒、豪宅給眾多「紅粉知己」。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位盜竊國家財產,化公為私的現行犯,也是剝削社會上廣大勞動者利益的吸血蟲,卻毫不羞赧的宣稱自己只是對不起家人,反而是社會干擾了他。

再者,我們就算以最低的標準來看,宣明智也是對不起社會。發明「員工紅利配股」的聯電,得利最多的就是宣明智這種高階經理人。身兼董監事的專業經理人,既是資方也是勞方,除了參與董監事酬勞的分配外,還可參加員工的分紅配股。而且,高階經理人常身兼數家關係企業公司的職位,所以又可以參與所這些公司的員工分紅配股,然後再利用子公司的身分參與母公司的員工分紅配股,整個高科技公司的財富由少數人以不當的手段壟斷。

還需要更多的例子嗎?宣明智和曹興誠赴中國大陸投資的和艦案,雖然最後無罪定讞,但只為私利不顧台灣產業發展乃是不爭的事實。還有,4年多前,宣家人以低價高報的方式捐贈基隆市政府,逃漏上億元稅款,後來被判緩起訴,要求捐款給公益團體並補稅。

台灣社會對這些竊國吸血的老闆們真是太過溫情,是該適時提醒他們,究竟自己有多麼對不起社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