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受理民眾報案天經地義,不過報案件數若太高,代表治安惡化,基層難向上級交代,加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數警察會利用話術,技巧性將大案化小、小案化無,惡質的吃案文化,早已是警界不能說的秘密。
少數警察會利用話術,技巧性吃案。圖/警光新聞雲
一名警官說,吃案與「懶惰」跟「壓力」息息相關,常見把搶案受理成竊案,就是因為搶奪屬重大刑案,會有不得不破案的壓力;也有人會把竊案受理成遺失,原因是竊案屬刑案,遺失不算,可讓警方在治安統計的「帳面數字」漂亮些;此外,有些警察是因為懶得辦案、看監視器,甚至不想耽誤下班時間而故意吃案。
資深刑警舉例,早年曾有幫派份子為了警告建設公司,派人槍擊公司大門,員警到場發現沒圍觀民眾,索性撿走彈殼,再拿硬物打碎玻璃,把槍擊案吃成毀損案;另外,若遇被人尋仇「蓋布袋」毆打,常用的話術就是:「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不知對方是誰怎麼告?」
這些不肖警察吃定民眾不熟警察工作、法律常識,再靠「三寸不爛之舌」打發報案者,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目的。
你可能也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