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依法對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立案偵查,日前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報導用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就郭伯雄案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的方式表示,對郭伯雄軍籍、軍銜的處理,軍事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將依法依紀辦理。
共軍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指出,對犯罪軍人軍籍、軍銜的處理有兩種途徑。
一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120條第4項和第145條規定,由軍隊有關單位決定開除軍籍、取消軍銜。
另一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第28條和「中央軍委關於剝奪犯罪軍人軍銜」第2條規定,由軍事法院判決依法剝奪軍銜;再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120條第2項規定,由軍隊有關單位決定開除軍籍。
共軍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還指出,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員涉嫌犯罪,會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