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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取消台灣服務業限制 享3大優惠 待遇等同韓國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6.01.07 00:00
經濟部今(6)日發佈通知,紐西蘭近日取消對台灣服務業的限制,使服務業台商在紐西蘭享有與韓國業者相同的3大優惠待遇,包括不會要求須採合資或合夥型態、不會限制台商的投資比例,這有利台商拓銷紐西蘭的服務業市場。

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於2013年12月1日生效,台紐雙方透過ANZTEC承諾未來採取自主性自由化,或與他國簽署貿易自由化協定而採取進一步自由化時,雙方業者均能自動享有該自由化利益。

紐西蘭近日通知經濟部,將依據甫生效的紐西蘭與韓國自由貿易協定,取消對台灣服務業的限制,使台灣服務業廠商在紐西蘭享有與韓國業者相同的優惠待遇。

經濟部指出,紐韓自由貿易協定在去(2015)年12月20日上路,紐西蘭將比照給予韓國廠商的待遇,給予我國廠商的優惠待遇包括:(1)我國赴紐國的投資,金額達到5,000萬紐幣才須送審(過去審查門檻金額為2,000萬紐幣)。

(2)我國廠商到紐國設立商業據點時,紐國承諾不會要求須採合資或合夥型態,也不會限制我國業者的投資比例,涵蓋業別包括綜合工程服務業、攝影服務業、電腦維修業、複製業及會展業。

(3)我國電腦、複製及會展業者可自由提供跨境服務,紐國承諾不會設限。

此外,紐國正在修法刪除外國人擔任紐國專利律師僅限英國或愛爾蘭國民的國籍限制,該法案尚待國會審議。

經濟部對此表示,若是順利通過,未來我國國民亦可依據紐西蘭專利法相關規定成為紐西蘭專利律師。

根據經濟部統計,ANZTEC生效以來,台紐雙邊服務業貿易呈現穩定成長,截至(2015)去年6月底我服務業出口至紐西蘭貿易總額為新台幣9.7億元,紐西蘭服務業出口至我國貿易總額為新台幣32億元,其中旅遊業為雙方主要的服務貿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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