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防所所長陳仁信表示,業者申請合法寵物店許可證,可進行繁殖、寄養、買賣,最多可容納八十一隻寵物,目前店裡有七隻貓,卅隻小型犬。雖然合法,不過開店以來屢遭檢舉,光今年就稽查三次。
他說,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未規定寵物店不能設置住宅區,業者的飼養與繁殖空間也符合繁殖場設置基準,寵物看起來都很健康,一切皆屬合法。
環保局稽查人員則表示,寵物店傳出的噪音非連續性,因此未告發,若民眾還是有噪音困擾,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衛生局則說,臭味界定標準較難,須依現場情況判斷。
簡姓住戶說,這家店飼養的犬貓數量多,「搬來一年,我沒一天好眠」,業者還在建築物後方搭鐵皮屋,排泄物惡臭隨風飄散,讓人苦不堪言,希望業者遷走。縣議員陳治文也認為,法令要順應民情做調整。
業者:無奈但會改善
業者回應,造成鄰人困擾會改善,但既是合法經營還造成民怨,覺得很為難、也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