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昨日表示,未成年國人的外籍父母,無權依子女申請居留,只能持停留簽證來台,每幾個月就得出境,耗費時間與金錢,並不合理,也影響台籍兒童的人權。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認為,政府應修法,保障未成年國人之外籍父母的居留權,讓台籍兒童得到妥善照顧,而非拆散骨肉,漠視兒童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