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是台灣人的人文生命教育重要的一環,也是孝親追思感恩情懷教育的重要活動。可惜我們的政府及人民在對待村落歷史性公共墓園的態度及方式,正在加速讓台灣下一代的孝親追思情懷淡薄化!值得警惕、省思!(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清明掃墓是每年祭拜祖先及家族成員團聚的民俗信仰活動,它的重要性其實可能比農暦過年更重要。
清明掃墓祭拜祖先讓大家有機會接觸納塔或墳墓,裡面有祖先骸,這種屬於先人鬼魂遺骸,在傳統觀念認為是「陰」的、會產生懼怕敬畏。所以清明節掃墓一方面是一種慎重孝親追思精神的延續擴大,另一方面也是台灣人民最接近生死及死後課題的生命教育、宗教教育的重要節日。
不過很可惜,台灣的教育體系基本上幾乎完全不碰這些課題。尤其對台灣傳統民間信仰處理死亡喪葬相關儀禮的方式,完全是空白,而且與科學教育產生衝突。這種教育方式值得檢討其實生命教育、宗教教育對一個人的人生價值觀的比較、形成非常重要。
每年清明掃墓我都到傳統的地方公共墓園(長輩稱為「大潭溝公墓」)家族四代的納骨堂及祖父母祖墳掃墓。這個公共墓園是由周邊五、六個村莊使用的。
這個公墓估計是自然形成的,應該也有350年以上的歷史!
這個公墓的形成,估計應該是先民認為那是一個區域的陰宅風水較好的區位。因為它西面台江內海的大潭溝(是當時台江內海往北到北門、魎港的水道內側;也是台江內海第二層沙洲頂汕所圍起來較為平靜的水域,漁獲豐富。)其南側則「後港」水道(一個在歷史上的港口)。後來日據時期日本政府為增加糧食生產禁止農田新設立墳墓。要求已在農地上的墳墓必須「撿骨」集中。日本政府此一政策有先見之明,也有利於大潭溝公墓的擴大利用。
掃墓幾十年的經驗,一直覺得類似大潭溝公墓這樣的具有歷史性的村落型公墓,在台灣各鄉鎮市區比比皆是。都是記錄著台灣各村落先民開拓史的痕跡。
可惜在主管人員及一般人眼中,好像祇是「屬陰的」的「嫌惡設施」。雖然法律上鄉公所是最基層的主管機關,而且也列為公墓,可是鄉公所也看不出有在經營管理,可能也沒有任何經營管理目標,當然也就沒有任何積極管理作為。例如到底這個公墓共有多少墳墓?那些具有文化資產價值?墳墓所屬家屬及其聯絡方式?此一公共墓園是否有經營管理的必要?經營管理的目標是什麼?是否有人民參與的目標?是否有成立「公共墓園管理委員會」的想像?是否邀請使用此公墓的周邊6個村莊的村長及代表參加?
記得四十年前台灣開始倡議火葬,改土葬為火葬,避免佔用太多土地,各地紛紛設立納骨塔或納骨堂。同時也在推動墓園公園化。可惜在實踐上大概祇有在比較靠近人口密集的都會區,鄉鎮市公所向縣政府要錢把公墓撿骨進塔,公墓區變成公園綠地。但卻從來沒有要求進行文化資產調查評估。
坦白講我在縣長任內,其實也未要求鄉鎮市公所先做文化資產調查,主要原因也是縣府財政困難。至於比較郊區的歷史性公共墓園,鄉鎮公所就當做是嫌惡設施不聞不問。既沒有任何經營管理,也沒有整體規劃。所以家屬祇好各自興建納骨堂各幹各的。由於沒有經營管理目標,缺乏整體規劃,導致大多數村落歷史性公共墓園,許多墳墓連進出掃墓都非常困難。
其實台灣歷史四百多年,而這些歷史上自然形成的各村(或周邊多村)的公共墓園,其實承載非常多歷史的故事及文化,對於探討村落歷史及開拓史的重要寶庫。各地的公共墓園就是一個活的博物館。而且墳墓撿骨進納骨堂(或塔)也是墓園公園化重要一步。
桃園「李金興公家族墓園」設立於19世紀初,已經有200多年歷史。(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如何將各地的村落歷史性的公共墓園,從嫌惡設施,轉化為各地方的重要文化資產寳庫及親近先民的休閒文化園區?並提升掃墓祭拜的文化宗教內涵,帶動年輕一代慎終追遠、孝親追思,培養懂得感恩的心。我個人有以下建議:
1、政府應正視台灣鄉鎮市區有許多村落歷史性墓園,具有歷史文化價值,是凝聚地方人民共同記憶及歷史文化價值重要的元素,應該予以重視。任何墓園更新計劃前,均需先作文化資產調查評估。
2、村落歷史性公共墓園,應該成立結合墳墓範圍周邊村落成立公共墓園管理委員會,作為經營管理的主題。落實民主參與、自治化的經營管理。
3、墓園管理委員會應明確訂定經營管理的目標。其中應包括在地歷史文化發揚、慎終追遠、孝親追思及生命教育、宗教教育(但不砥觸科學)等祭拜宗教儀禮的融入;另外環保、生態、公園化、停車、安全、防災等需要公共設施。
4、本人建議殯葬管理條例應該修正增列對於「村落歷史性公共墓園」的經營管理相關問題!
清明掃墓是台灣人的人文生命教育重要的一環,也是孝親追思感恩情懷教育的重要活動。可惜我們的政府及人民在對待村落歷史性公共墓園的態度及方式,正在加速讓台灣下一代的孝親追思情懷淡薄化!值得警惕、省思!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