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年僅20歲的陳姓女子近日在網絡上看到一份化妝品公司的兼職廣告,她與廣告中的人聯絡後,對方告訴她需要租用她的蝦皮帳號和銀行帳戶,以幫助公司上架商品。對方還承諾,出租她的銀行帳戶可以賺取高達新台幣2500元的獲利。陳女毫不猶豫地依照指示前往銀行提領錢款,但幸運的是,一位警覺的銀行行員發現了異常情況,立刻通報當地警察前來處理,成功阻止了被害人的錢款流入詐騙集團的口袋。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的李泰霖和鍾承諺警官於2023年10月25日接到銀行的通報,指稱一名市民可能已受到詐騙集團的欺詐,需要警方介入調查。在調查過程中,他們發現陳女是因經濟壓力而受騙,她相信出租自己的帳戶給該公司使用可以賺取高額報酬。然而,她的行為實際上協助詐騙集團進行非法活動。
警官李和鍾還發現,陳女提供的租賃合約書實際上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律制度,這種制度在台灣並不適用。在說服陳女不再參與詐騙後,他們強調借給他人使用銀行帳戶可能構成刑事詐欺幫助犯,並提醒她可能需要承擔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吳燕山、民權派出所所長陳年義在這裡呼籲,絕對不要借出自己的金融帳戶,以免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幫助犯。如果有疑問,請不要猶豫,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求證,此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的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更新詐騙手法和打擊詐欺犯罪相關信息,鼓勵市民積極使用這些資源。
原始新聞來源 20歲女子陷入詐欺陷阱|將銀行帳戶出租給詐騙集團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