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主播秦綾謙兩年前遭前夫吳炳輝捉姦,秦綾謙和前夫離婚後,怒控前公婆以公開捉姦影片為由,涉犯恐嚇取財,勒索250萬元房租等費用,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秦的前公婆;前夫吳炳輝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
TVBS主播秦綾謙與前夫吳炳輝。圖/翻攝自壹週刊
2016年間,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架梯爬窗捉姦,拍下秦綾謙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畫面,案發後兩人離婚,且秦與安德烈承諾各給付190萬元,要求影片必須銷毀;不料,公婆拿到錢後,涉嫌以曝光影片為由,要脅秦再給付250萬元。
又被討錢的秦綾謙,為此怒控前夫一家三口涉犯恐嚇取財。前公婆到案則稱,250萬元包含的是秦綾謙的房租、傢俱和結婚時婚紗等費用。
新北地檢署調查,房租雖是吳家所付,秦綾謙和吳炳輝2個車位卻都是秦綾謙繳納,且房租、傢俱等費用加總也不到250萬元,因此不採信前公婆所稱,依涉犯恐嚇取財罪嫌起訴,而吳炳輝則因無證據證明他知道父母向秦綾謙討錢一事,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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