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老翁性侵少女 辯「奶大以為她成年」
yam蕃薯藤新聞/許湘宜
8 年前
雲林一名74歲林姓老翁,3年前在廟會認識一名15歲少女,帶到摩鐵用手指性侵得逞,事發後林男推稱少女「胸部很大,看起來就像20幾歲」、「對男女之事很瞭解」,不知她未成年,但法官認為少女神情稚氣未脫,且林男曾猥褻少女遭判刑卻再犯,最高法院今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他2年8月徒刑定讞。
老翁辯稱少女胸部大,不知她未成年。示意圖/網路圖片
判決指出,林男15年前曾因猥褻案被判刑4年入獄,出獄後退休,經常參加廟會活動,因此認識在宮廟陣頭幫忙推車的少女,得知少女有輕度智能障礙,便不時親近少女。2015年10月31日,林男開車載少女前往南投一家摩鐵,事後少女向師長談及此事,校方趕緊通知家長處理。
林男到案堅稱「少女胸部很大,看起來就像20幾歲」,且少女還自稱讀專科、念書很厲害,在學校都是前幾名,他不知少女有智能障礙。林男更說少女對男女之事很了解,去摩鐵也是少女主動提議,他覺得少女「經驗很多」。
一審採信少女指述被林男性交得逞,但少女接受鑑定時,對「性議題」出現害羞、期待的反應,事發時也無明顯反抗,一審認定林男未違反少女意願,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5年。
二審指林男當時剛開完刀,少女也證稱2人在摩鐵時,看到林男腰部有個包著紗布的傷口、林男頻喊痛,二審據此採信林男僅以手指性侵得逞。至於林男辯稱不知少女當時未滿16歲,二審指少女出庭時雖已約17歲,外表仍稚氣,衣著也沒特別強調雄偉上圍,並無超齡,僅酌減改判2年8月徒刑,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