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調查,41歲林姓男子是高雄市人,民國99年7月19日夥同朱男、許男共組強盜集團,在高雄橋頭地區持槍搶奪檳榔攤,被高雄地檢署以強盜罪嫌提起公訴,他利用法院審訊交保期間,在民國100年8月持護照棄保搭機,出境潛逃至越南藏匿,隱姓埋名,在養豬場工作。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聯合外交部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今天在越南把林男逮捕到案,並於下午5時15分押解遣返回台,偵訊後解送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刑事局調查,41歲林姓男子是高雄市人,民國99年7月19日夥同朱男、許男共組強盜集團,在高雄橋頭地區持槍搶奪檳榔攤,被高雄地檢署以強盜罪嫌提起公訴,他利用法院審訊交保期間,在民國100年8月持護照棄保搭機,出境潛逃至越南藏匿,隱姓埋名,在養豬場工作。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聯合外交部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今天在越南把林男逮捕到案,並於下午5時15分押解遣返回台,偵訊後解送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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