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501 18:05:00)嘉義縣衛生局查獲鹿草鄉及水上鄉某民宅密牙醫,移送地檢察署偵辦,全案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經判刑確立,各判緩起訴1年併易科罰金3萬元、處有期徒刑6個月,呼籲民眾牙齒問題務必找合格牙醫機構,以免傷荷包又傷身。
鹿草鄉吳姓男子108年至112年間於租賃民宅內,為客人進行修整假牙、填補牙齒等醫療行為,去年5月經衛生局會同員警查獲;另水上鄉施姓男子自去年7月起,於自家住宅幫民眾看診及裝置假牙,某婦人裝完假牙後因口水直流,影響日常生活與健康,向衛生局檢舉查獲。2案現場均查有牙科診療台、牙科器械及牙用物品,並坦承有幫民眾看牙等醫療行為,全案移送檢調偵辦,判刑確立。
嘉義縣合格牙醫診所共有55家,縣長翁章梁推動樂齡活動假牙補助,已輔導39家院所加入合約、設置59處服務據點,偏鄉6家衛生所也提供巡迴點裝置服務,滿足18鄉鎮市全照護服務,另打造「口腔保健醫療專車」結合牙醫師公會,深入偏鄉巡迴,鼓勵民眾可善用各服務據點,尋求正規醫療。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就醫時要確認合法醫療機構應刊登醫療機構名稱、有縣市政府核發醫療機構開(執)業執照,醫療人員應配戴執業執照等,切勿聽信不具醫師資格人員說法,更勿因價格低廉或方便選擇密醫看診,避免器械消毒不完全徒增傳染病風險,衍生醫療糾紛,呼籲鄉親發揮「全民監督」精神,如有發現不法請勇於向各地衛生局檢舉,杜絕密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