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72.公司名稱: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8.因應措施: 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應申報內容: 本公司104年度擬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2,515,465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12,540,000元,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