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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家長全額自費 苗縣:研議中

中央社/ 2015.12.31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苗栗縣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這學期改為家長部分負擔,105學年度可能進一步全額由家長自費。教育處今天表示,中央一再要求檢討無法源依據社福支出,全案尚在研議中。

苗栗縣教育處長劉火欽指出,縣府財政困窘,針對免費教科書、課後留校以及營養午餐3項「無法源依據」的社會福利支出,屢遭中央財改小組點名要求檢討,下學期即明年2月起,確定取消學生教科書及課後留校補助;至於這學期剛改制為家長部分負擔的營養午餐政策,正在思考評估105學年度起,改由家長全額負擔的可能性。

劉火欽指出,日前苗栗縣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建議縣府取消營養午餐補助,不少校長認為營養午餐補助並未排富,不盡合理,且在縣府財源捉襟見肘下,無形中排擠其他教育經費。

他說,全國半數以上縣市營養午餐皆由家長自費,包括經費充裕的台北市也未提供齊頭式補助,「若從社會公平、使用者付費角度來看,取消免費營養午餐的確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劉火欽表示,這學期起全縣國中小營養午餐每餐40元,由家長、縣府各負擔20元,1年總經費約新台幣4.7億元,縣府支出費用約2.4億元,若改為家長自費,仍會維持對中低收入戶及家境清寒學生補助支出約1億元,換算年省約1.4億元。

教育處指出,現行各校營養午餐均依政府採購法簽訂合約,廠商除非有重大違失,否則須遭記點30點始能解約;若採家長全額自費,將回歸各校自行遴選優質廠商,加入競爭機制,讓學生自由選擇是否訂餐,一旦有供餐品質不佳爭議,汰換廠商的空間也較具彈性。

不過,劉火欽強調,此案尚在思考階段,尚未向縣長提出建議,也未接獲任何政策性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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