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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不留痕 歐洲網友積極行使遺忘權

中央廣播電台/吳寧康 2015.11.26 00:00
想在網路世界推翻「凡走過必留痕跡」的法則並不容易,但是可以做到的!網路搜尋引擎巨擘谷歌(Google)25日表示,在歐洲已收到34萬8,085件要求行使「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的申請,其中又以法國和德國的用戶最積極,而臉書則是人們最想抹去過去的網路所在。

自從歐洲法院在2014年5月裁定,承認網路上的「被遺忘權」之後,谷歌用戶即可要求谷歌移除有關他們的不實、或已不再相關的搜尋結果。這項裁定賦予人們權力要求搜尋引擎移除「不充分、無關或不再適用」的個人資訊。

谷歌為此設立一個線上規格,讓歐洲用戶可以填寫表格,要求將訊息從搜尋結果中移除。

谷歌發表報告指出,這些提出「被遺忘權」的申請,鎖定的對象超過123萬個網址,而谷歌已同意其中的42%申請,將把它們從在歐洲的搜尋結果中移除。

其中,法國是目前提出申請最多的國家,共針對25萬個網址提出7萬3,399份申請;其次是對22萬589個網址提出6萬198份申請的德國,在這兩個國家約有48%的申請如願以償。

此外,報告指出,在英國提出的4萬3,010份申請中,約38%獲得谷歌同意移除;在西班牙的3萬3,106份申請中有37%,而排名第五的是義大利,在2萬6,186件申請中近30%獲同意移除。

谷歌表示,臉書是人們最想在搜尋過程中走過不留痕跡的地方,總共有1萬220個網址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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