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量不足已經是聯合國公認提高死亡率的危險因子,像是缺血性心臟病、糖尿病與乳癌,都被認為和運動量不足有關。
國民健康署去年針對離島以外、全台20個縣市進行電話訪問,瞭解民眾的活動量,發現高達7成6的人每個禮拜的運動量沒有達到150分鐘。國健署副署長游麗惠說:『(原音)根據國民健康署的調查,大概15歲以上的國人有7成6的民眾是身體活動量不足,特別我們發現有8成3的女性、還有8成3的35到39歲的國人,他的運動量是明顯不足的。』
細看20個縣市的調查,苗栗縣有將近7成9的人活動量不足,在全台縣市中高居第一;不過,即使是運動量不足率最低的台東縣,比率也達到7成1。游麗惠指出,這項調查顯示各縣市運動量不足率沒有非常顯著的差異,倒是凸顯全台民眾都運動太少的事實。
雙和醫院復建醫學部主任劉燦宏表示,過去政府提倡333運動法則,但其實很多民眾難以達成。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民眾最好每個禮拜運動5天,每天運動可以分成好幾次,加起來若有達到30分鐘,一個禮拜下來,就能達到150分鐘的標準。他也指出,從來沒運動習慣的人開始運動後的效果特別好,他呼籲民眾早點加入運動的行列,保持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