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公司發行1萬5000套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卡,事後卻傳僅1萬2000套供電話販售。吳秀明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公平會有注意到這個案子,也有民眾檢舉,已立案調查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他表示,當初悠遊卡公司在網路上宣稱要販賣1萬5000套,如果販賣數量不足,構成不實廣告查證屬實,有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依違法情節,最高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鍰。
吳秀明表示,公平會並不是調查悠遊卡公司是否把卡拿去做公關,而是廣告宣稱要賣多少套,就該販賣多少套,不能宣稱與實際販賣不符,利用「飢餓行銷」廣告手法,過去在小米機案例已有過處分。
至於是否找前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詢問?他表示,依案件調查需要,會給悠遊卡公司和檢舉人雙方充分說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