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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亞太電違法共用4G 台灣之星怒批:藐視法律!

NOWnews/ 2015.05.14 00:00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4)日下午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接取網路涉事業計畫書監理案」聽證會。台灣之星發表聲明表示,同業(指亞太電)藐視法律、故意違法、挑釁主管機關公權力,以及欺騙大眾的行為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呼籲主管機關應依法行政與管制!

NCC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接取網路涉事業計畫書監理案」聽證會,也就是針對亞太電、國碁電子與台灣大合作漫遊,提供4G服務部分與各界做討論。不僅遠傳重砲轟亞太電,希望NCC停止業者違法共用4G網路,就連台灣之星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呼籲主管機關要維護法律與公權力的威信,維持電信市場秩序及產業公平競爭與發展。

台灣之星再度重申,亞太電信身為第一類電信業者,卻不自建網路,目前基地台建置數量僅300台左右。另外,台灣之星也指亞太電一再說謊,說與台灣大是合作漫遊提供4G服務,其實是全部使用台灣大的網路。同時,也指亞太電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並刻意仍以VoLTE技術取得系統審驗合格證明,已構成故意欺騙主管機關,非法取得執照,非法營業。

台灣之星呼籲主管機關應儘速依法行政與管制,保護其它經營者對於法規之信賴與遵守,並立即禁止亞太電以違法共用網路及非法二類電信MVNO模式,提供服務與銷售,以避免更多消費者受害,同時也要求亞太電進行建設與經營。台灣之星建議主管機關,對於不法行為應連續裁罰,直到合法改善為止。

最後,台灣之星表示,在亞太電未改善前,主管機關應禁止亞太電、國碁電子、與台灣大參與今年年底2.6 GHz與未來所有頻譜競標案,以避免集團再以公司、大股東直接或間接持股的方式,操控囤積頻譜,使國家稀有資源,再度淪為特定財團的圖利手段與利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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