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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生效屆滿一年 臺星雙方對執行成果表示滿意

中央社/ 2015.04.14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414 09:07:1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即將於本(104)年4月19日生效屆滿一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徐副局長大衛率團赴新加坡於4月13日與星方共同舉行首屆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檢視會議。雙方均對ASTEP生效一年來之成果,特別是對雙方中小企業之益處,表示滿意。檢視會議中亦就ASTEP各章節執行情形、貿易及投資統計數據差異交換意見,並就特殊原產地規則、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雙方標準以及智慧財產權等之進一步合作措施交換意見。

依據我國海關統計,自ASTEP生效以來(103年5月至104年1月)迄今,我對新加坡出口較上期大幅成長9%,達157.9億美元,進口小幅下跌3.7%,達62.4億美元,貿易總額為220.3億美元,較上期成長5%。

在投資方面,臺星經濟夥伴協定生效以來,臺星雙向投資亦均有成長,依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自103年5月至104年2月,新加坡來臺投資108件,達4.06億美元,較上期增加1.88億美元,最大投資案為DBS Group Holdings Ltd在臺投資購併成立星展(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54億美元。臺商赴新加坡投資17件,達1.31億美元,較上期增加4,400萬美元,包括台新銀行赴新加坡設立分行及凱基證券公司購併2家新加坡公司成立子公司。

ASTEP為一全面且高品質的經濟合作協定,未來ASTEP之執行將著重於促進雙方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合作。例如東協將於今年底成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臺星雙方將探討如何透過ASTEP機制,共同合作開發東南亞市場。

ASTEP為首個我國與東南亞國家簽訂的經濟合作協定,過去一年臺星間貿易及投資成果已經顯示出此協定對雙方經濟的促進作用,未來國際貿易局將持續輔導中小企業運用ASTEP開拓東南亞外銷市場,並透過公協會交流互訪、召開ASTEP商機及投資說明會及案例分享等,向社會大眾及企業界呈現簽署經濟合作協定的益處,讓企業界更有信心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面對各種的競爭。

本新聞稿發言人:楊副局長淑媚

聯絡電話:2397-710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一組 戴組長婉蓉

聯絡電話:2397-724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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