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頭條~房地合一稅 不溯及既往

中央商情網/
11 年前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佈,若房地合一稅今年完成立法,明(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短於2年不動產者,按30%課稅,第 3年起以稅率17%課稅,並享有長期減徵優惠;而房地稅實施日前買進、持有的不動產,都不受新稅影響,仍依現制課稅,全國約 99.96%、超過 973萬房屋、均不受影響。

昨房地合一稅拍板,最受關注是以實施日(暫定明年元月一日)訂的日出條款,遠較前先幾個版本寬鬆,衝擊也較小。張盛和說,「105年 1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只要持有期間超過 2年後出售,仍按現制課稅(即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換言之,房地合一稅不溯及既往,主要以 105年後購入的房產為對象。~工商時報2015年 2月13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