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2/092.公司名稱:光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4年第1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9)日召開董事會,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通過104年第1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