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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要正視台南賴美惠涉賄!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 2015.01.11 00:00
民進黨在台南市議會掌握壓倒性的席次,最後卻未能贏得議長選舉,為此役布局逾半年的賴清德,理應扛下一切敗責,力圖以更績優的市政表現,贏得人民更大掌聲,回補個人在黨內人和欠佳的缺陷。未料,賴清德卻反其道而行,不僅未能跳脫議長敗選糞坑,反而不惜明日之星的尊貴,居然紆尊降貴和賄選的李全教纏鬥不休,以上駟對下駟,明顯虧本的買賣卻意氣用事拚命往火坑跳,實在匪夷所思。

但賴清德市長,當您堅持以「超越法律」的高道德標準,來替法官將李全教定罪,並把整個台南市政府,帶離市議會的監督時,是否可曾想過,自己所身處的民進黨,是否真的無懈可擊?或是,您所極力推薦的議長人選,是否也在見不得光的地方,做著與李全教相同的事情,而您卻視而不見?

去年底,獲得賴清德全力支持的賴美惠,在台南市議長選舉前夕,曾找了一位台南市新營區的議員,當場交付了新台幣50萬元的現金給對方。賴美惠的這項舉動,讓這位議員感到相當訝異,由於正值議長選舉敏感時刻,讓這位議員決定當場拒絕收下,並直接退回給賴美惠。

到底這50萬代表著什麼意義?政治行內人都心知肚明。尤其,當時整個台南市議會黨團,都充斥著各種不同的聲音,當黨團在表面一致決定推出議長候選人時,賴美惠的這項舉動,又代表著什麼樣的政治意涵?

更進一步來說,當這位新營區的議員將50萬退還給賴美惠後,一度曾在私下場合中,頗有微詞的說,拿這50萬是要做什麼?我只值這50萬嗎?這是能做什麼?口氣顯然對賴美惠的這筆錢是相當不屑。

而台南市除了這位新營區的議員之外,就沒有人有類似經驗嗎?一位台南市東區的新科議員,是不是也已經從賴美惠友人手中拿到一筆錢了呢?而且,金額難道都只有50萬?是不是還有其他議員們拿到上百萬呢?民進黨是不是應該去問個清楚呢?

不可否認的是,民進黨在台南市掌握絕對優勢,因此,9合1選舉對賴清德而言,根本不是問題;對他而言,相對重要的事情是在成功連任市長後,能讓自己人保住議會龍頭。

因此,早在市長選舉前半年,賴清德就已開始規劃正副議長選舉,無論是賴美惠還是郭信良,都是他所欽定的人選,期間大力輔選是有目共睹。而賴美惠既被內定為議長候選人,她確實也依照傳統,對黨內其它候選人勞心勞力,熱心快腸,讓她在黨內確實有著極佳的人緣。

然而,擅長傳統組織戰的李全教,為求逆勢翻盤,早就透過極為綿密的手段,除了積極拉攏無黨籍議員外,也早就將手伸入綠營,使得賄選、跑票的傳聞,在民進黨內已流傳很長一段時間,甚至還出現一票一千萬的風聲。

問題是,國民黨買票是新聞嗎?為求勝選,不惜祭出奧步,不也都是預期中事情嗎?所以,在明知對手會出哪些招式的前提下,賴清德作為督軍的總指揮,就算無法防範於未然,也要有能力提出對應的解決手段。

然而,議長選舉投票當天,賴清德眼見國民黨鬧場,非監票員也進到投票區,現場甚至還飛出木板,賴清德與賴美惠,竟然只會呆坐在議會現場,眼睜睜看著李全教完美主導出一場掩護跑票的鬧劇,卻束手無策,目睹危機還不能採取斷然措施,遲遲不願要求停止投票,遏止亂象,終而讓贏局變輸局。也難怪,李全教事後敢嗆「以後賴清德要聽我的」。

在明知死亡紀事的前提下,掌握絕對執政與民意優勢的賴清德,為何會讓黨團議員遭對手策反?依照政治常理來說,船堅炮利、民意甚穩的賴清德,不是應該扮演策反少數黨、拉攏無黨籍的那位霸主嗎?難道市長所掌握的行政資源,會抵擋不住賄選的吸引力嗎?或是還有更不足為外人道的故事,民進黨是否應該要深入調查一下?

或許黨團成員的跑票成因複雜,裡頭夾雜私人恩怨,也牽涉到派系間的權力矛盾。但是,這些問題,對賴清德來說,都應該在尚未浮上檯面前就先清理完畢;畢竟,處心積慮想更上一層樓的賴清德,如果想在2016有所突破,結果連台南市的地方問題都搞到砸鍋,憑什麼讓人相信他有能力處理更上位的問題?

事實既已發生,在打了敗仗之後,賴清德該做的,是盡速將自己抽離泥沼,除了檢討自我,更要拉高層次,用當前人民最在意的實質政績,重新證明自己的能耐,比起待在糞坑裡面和形象惡劣的李全教糾纏,會更來得有說服力。

然而,賴清德卻意氣用事,在議長失利後,放任黨內同志相互攻訐,互相起底爆料,任由情緒性指控模糊真相,以激情的民粹,搭配強而有力的新系能量,透過中評會火速開除五位黨籍議員。過程之草率,不僅可能有錯殺之虞,甚至還讓真正的跑票者逍遙法外。

但賴清德卻不以為意,當民進黨公開斬首這群黨內同志後,還繼續挾著明日之星的光環,大動作宣布在李全教賄選官司終結前,不會再進入南市議會備詢。

或許賴清德真的是不為個人,純粹是想討回台南市的尊嚴。問題是,曾經擔任過立法委員的賴清德,難道不曉得《地制法》有明文規定,市長有接受議會備詢的義務嗎?拒絕接受民意監督,合法嗎?

李全教買票賄選無庸置疑,但法官作出最後裁判了嗎?賴清德何以能凌駕法律之上,單憑個人認知,就裁定誰有罪、誰沒罪?甚至還藉此當成拒絕前往議會備詢的理由。這種缺乏法理基礎的作為,會不會太過極端?

賴清德這種無限上綱的激情演出,確實已經創下台灣地方政治史上前所未見的首例。但毫無疑問的,這項動作缺乏正當性,違反地制法規定也是不爭的事實;儘管蔡英文透過中常會表態力挺背書,但蔡其實也犯了思慮不夠周延的問題,讓整個黨一塊陪著賴清德陷入毀譽摻半的危機。

更重要的是,當賴清德強調自己為了對抗賄選的李全教,不惜拒絕進入議會,只求捍衛台南人的尊嚴。但當他說話的同時,被他所力挺支持的賴美惠,不也疑似做過與李全教相同的事情嗎?

頼清德確實是真正正派之人,是因為有強烈的是非價值觀,才趨使他做出這個決定;但是,賴美惠既然是市長在南市議會所傾力推舉的代理人,難道賴清德不該以相同的是非價值標準,來檢視自己人嗎?

當賴清德以法律尚未確認的傳聞,來認定國民黨賄選時,那麼,當黨內開始傳出賴美惠疑似賄選時,賴清德又該怎麼做呢?

同時,已經透過黨中央系統,公開替賴清德背書的蔡英文,當然也有責任去釐清這一切,並且把事情的真相攤在陽光下。

主動出擊,才是最好的危機處理。否則,隨著地方不滿聲浪愈演愈烈,相關疑似賄選的證據必將跟著浮現;屆時,人民恐怕得再次感嘆天下烏鴉真的是一般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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