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科威日前表示,非法捕魚每年使印尼損失300兆印尼盾(約新台幣7633億元)。他已指示海軍,別只逮捕非法捕魚者,只要擊沉10或20艘非法捕魚的船隻,這些人就不敢再犯了。
印尼新任海事暨漁業部長蘇西(Susi Pudjiastuti)表示,她遵照佐科威的指示,並要求地方軍、警展開行動,燒掉非法捕魚的外國船隻,讓他們絕不再犯。
不過,印尼政治、法律暨安全統籌部長德佐(Tedjo Edy Purdjianto)指出,海事暨漁業部不能任意擊沉認定是非法捕魚的外國船隻,海上事務有一定的執法程序,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
印尼大學國際法教授席克馬漢托(Hikmahanto Heilbron)呼籲印尼外交部,必須把新政策傳達給若干國家駐印尼的大使,請他們轉達給各自的政府了解,包括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台灣,因為這些國家的漁船經常非法進入印尼海域捕魚。
值得注意的是,印尼海事暨漁業部日前宣布,將中止40至60艘來自台灣的鮪釣船在印尼海域作業,理由是這些漁船是在海外製造,且船上有非印尼籍勞工。
海事暨漁業部表示,台灣漁業部門目前正在與海事暨漁業部協商,希望能暫緩中止台灣鮪釣船在印尼海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