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科技日新月異,免鑰匙即能解鎖的Keyless啟動系統大受歡迎。不過國外卻出現不少車主下車後,引擎仍在發動狀況,導致一氧化碳外洩,而衍發死亡案件。消基會呼籲,政府應比照「食品安全」等級處理,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
在今(2018)年5月,美國發生13起因使用Keyless免鑰匙啟動系統,停在室內車庫的汽車引擎意外沒關閉,因而產生持續怠速狀況,導致屋內人員產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美國消費者針對BMW、賓士、福特等10家汽車業者,提出團體訴訟案件。
事實上,Keyless系統採用無線射頻識別(RFID)技術,只要駕駛攜帶晶片鑰匙接近車輛時,就會自動解除防盜打開門鎖;駕駛者離開車輛時,門鎖會自動鎖上、進入防盜狀態。雖然大部分的車款設定,當感應鑰匙離開車輛,而引擎繼續運轉時,會提出警示。但有可能駕駛未察覺車內顯示的警示,仍任由引擎持續啟動,排放一氧化碳。
消基會調查國內汽車業者使用keyless系統情形,台灣馬自達有7款車有安裝、森那美起亞汽車(KIA)有5款、商富公司(SAAB)有2款、和泰汽車有29款、福特六和汽車有6款、汎德公司則至少有41款、裕隆日產18款,共計約120款汽車;若再計算未回函的汽車公司,以及在馬路上奔馳的汽車,估測至少超過百萬輛。
一般停車間多半是密閉式空間,使得keyless系統在使用上的風險大增,因此更有必要加強keyless系統的警示通知。消基會建議,各家業者最好設計儀表板的明顯提示燈、儀表板的警語標示、警示聲等多重警示系統,以及運用車鎖和引擎的連動設計,關門後一定時間無啟動設備即關閉引擎,以加強消費者的使用安全。
消基會進一步呼籲,依據「消保法」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業者,應確保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更何況美國已釀致死案,如此商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實應比照食安法規格來處置。行政機關應積極調查各家配備keyless系統汽車的法定安全警示,是否善盡義務外,業者也應自我檢視產品是否符合規定,避免造成發生意外傷亡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