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校長,學童營養午餐費也要A!新北地院昨天一審判決卅二名校長有罪,收賄一百七十萬餘元的校長曾茂山因否認犯行,重判十年半,可上訴。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共七十八名被告,其中卅八名(兩人已過世)校長涉案,一審僅王錦明、廖文彬、陳浩然、曾雪嬌四校長因證據不足或將賄款轉為贊助球隊,且有單據,獲判無罪;賴介洪校長僅洩漏評選委員名單未收賄,判刑三個月,其他卅一名收賄校長全判刑。~自由時報2014年 5月17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