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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免費騎!電池交換系統上路 新北市全民找碴

NOWnews/ 2014.02.19 00:00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環保署推行電動車電池交換系統即將上路,18日搶先推動1年試騎計畫,提供新北市民眾10處借用點100輛試騎車,並逐批增加到600輛電動試乘車,每人一次最多可連續騎3天。

環保署透過提升電動二輪車充電便利性及續航力,讓民眾也能因此樂於響應環保騎乘電動車,改以電能為動力,減少傳統汽油引擎機車所帶來的空氣污染物;並補助搶先購買交換電池電動機車及加入城市動力電池交換系統會員的限定名額民眾5000到1萬元優惠。

新北市30站電動車電池交換系統即將正式營運,環保署搶先推動試乘計畫,2月20日起,新北市板橋區、新莊區、蘆洲區、樹林區、三重區及五股區等10個站點,將結合設置電動二輪車免費借用試乘,體驗交換電池的方式快速補充電動二輪車電能。

環保署表示,計畫以電動車免費試乘1年,第1階段提供100輛電動機車供民眾免費試乘體驗,並將分3階段將免費試乘體驗電動二輪車數逐步提升為600輛。此外,也將進行為期1個月「全民找碴」計畫,確保電池交換系統正式啟用後,系統可穩定正常運作;民眾提出試乘中發現的問題,一經採納改善,將能獲得300元超商禮券。

「電池交換營運系統示範推廣計畫」更多資訊可到環保署網站查詢()

借用對象:電動自行車:凡居住或以新北市為生活地點且年滿15歲以上電動機車:年滿18歲以上具有機車駕照,另未滿20歲者須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共同填寫借用申請單

借用方法:

採預約或親臨借用點辦理借用手續;預約以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方式辦理。個人限借用1輛電動乙次;特殊原因經環保署同意者,則不在此限。曾於103年2月20日至103年3月19日期間租用者,得以再租用1次

借、還車期限:

個人借用以當日借、還車為原則,103年3月20日起,若無人預約借用,經環保署同意,最多可延長借車期限為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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