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超限縣市將受懲 苗縣最危險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游明金、張勳騰/綜合報導〕行政院修訂行政規則,自今年起,各縣市違反債限逾三個月未改正,即減少或緩撥統籌稅款,且可將縣市首長移送公懲會核處,但不溯及既往,舉債已超限的縣市,只要債務不再增加即可。目前舉債超限的縣市包括宜蘭縣及苗栗縣,由於苗栗縣債務改善速度較慢,未來可能處於違規邊緣。

縣府︰去年已提償債計畫 今年至少償80億

苗栗縣長劉政鴻透過財政處長徐榮隆指出,財政部核定苗栗縣長期及短期的舉債上限不能超過三百九十九億,縣府目前負債三百九十七億,去年已提出償債計畫,今年至少償還八十億元。

宜蘭縣長林聰賢則說,他就任後核實編列預算、不再虛列,從民國一百年起,債務未再增加,也提出償債計畫依法定比例還債,不會有違反規定的問題。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十一月,宜蘭縣債務餘額占歲出六十一.二七%、苗栗縣占六十.八九%,遠高於法定債限四十五%。不過,國庫署官員表示,目前舉債超限的縣市,只要債務餘額不再增加,就不會被處分;但若債務餘額高於今年一月一日的水位,且未於三個月內改正,將依規定處分。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蕭家旗說明,以往縣市政府若違反債限,可提償債計畫,未依償債計畫執行才會減少或停止補助款。此次配合新版「公共債務法」,修正發布相關作業原則,縣市政府若違反債限,取消可提報償債計畫規定,逾三個月未改正即減少或緩撥統籌稅款,但為避免影響地方年關資金需求,得報請行政院同意延長改正期限。

國庫署官員表示,今年度中央普通統籌稅款總分配金額二○七八.七億元,是各縣市重要財源之一,各縣市分配到的統籌稅款占其歲入二成左右,只要緩撥統籌稅款,就會對縣市財政造成相當大的壓力,因此不至於祭出減少統籌稅款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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