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1日起全面稽查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業者是否張貼安全具結證明,總共稽查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業者46家次,其中4家未張貼安全具結證明,要求限期改正。
衛生局表示,如複查被查獲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不等罰鍰。對無法提具安全具結證明業者,將要求產品下架,並取樣檢驗,檢驗不合格者,將依法嚴懲。
衛生局上月抽驗縣內手搖冰品飲料、製麵廠、麵線、貢糖店26件樣品,其中25件未檢出順丁烯二酸,另1件待確認。
衛生局1日起全面稽查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業者是否張貼安全具結證明,總共稽查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業者46家次,其中4家未張貼安全具結證明,要求限期改正。
衛生局表示,如複查被查獲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不等罰鍰。對無法提具安全具結證明業者,將要求產品下架,並取樣檢驗,檢驗不合格者,將依法嚴懲。
衛生局上月抽驗縣內手搖冰品飲料、製麵廠、麵線、貢糖店26件樣品,其中25件未檢出順丁烯二酸,另1件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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