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濟生公司等違法添加蘇丹紅色素,涉嫌違反食品藥物管理法等案件,今(15)日偵查終結,將2家公司陳姓負責人等9人,以涉嫌違反《食品藥物管理法》、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雲林檢方去年 2 月間接獲雲林縣政府衛生局函送濟生公司斗六廠銷售之紅辣椒粉違法添加含有蘇丹紅色素,去年10月底間,新北市衛生局抽查濟生公司所銷售之特調咖哩粉竟又添加含有蘇丹紅色素。北市衛生局調查已銷售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花蓮縣等9縣市,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第一時間巡查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專區內403家品牌業者(近11,780家門市),經查有33家業者有使用152項咖哩相關產品,皆非濟生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調咖哩粉」產品。另為追查「特調咖哩粉」使用原料之品質疑義,北市衛生局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協助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稽查該批產品原料來源。
據起訴書指出,濟生與好之味陳姓負責人、其子濟生管理部經理、濟生品研處郭姓處長、濟生雲林斗六廠吳姓廠長、濟生與好之味資材課謝姓課長等7人,明知蘇丹色素1號、3號、4號均不屬於食安法規所核准的食品添加物,更是環境部列管的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但仍將其添加在所生產的調味料產品中。陳嫌等人於2023年間開始購買「細辣椒粉-B」,送檢後明知含蘇丹色素3號、4號,卻將這些有問題的原料都投入生產,製成細粉紅辣椒、印度咖哩粉、特調咖哩粉、上咖哩粉等,並賣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共詐得600餘萬元。
起訴書並指,有些下游廠商向濟生購買產品時,要求提供不得檢出蘇丹色素的測試報告,陳嫌等人便將報告中蘇丹3號測試結果欄位的「4ppb」竄改為「未檢出」。
雲林地檢署表示,兩名陳姓負責人及七名員工等人均分別涉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第 1 項前段違反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10 款販賣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
可之添加物之食品;刑法第 216 條、第 210 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嫌,建請法院斟酌予以從重量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