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是否輕判引發社會爭議,經各界連日砲轟後,三名承審該案法官在7日決定自請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以釐清判決爭議;但此舉一出,立即引發其他法官不滿,紛紛上法官論壇網站留言,要求這三名法官不要故作清高,立即停止這場司法鬧劇。對於這些「法官們」毫不留情的批判,有律師指出,其實並不公平。
「欣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宏彬表示,他過去曾經有當事人的案件是由林益世涉貪案承審法官之一的林孟皇承審,就他對林孟皇的審判印象,其實是一位「勇於任事」的法官。
律師陳宏彬指出,雖然在法庭上林孟皇「非常有權威感」,但都是「有話直說」不會拐彎抹角進行黑箱作業;「他(林孟皇)會當庭直接告訴你,『我對這部份有質疑,你要拿什麼來說服我?』他會直接讓你知道他在想什麼,然後要你拿出證據說服他,而且有的時候還會嗆原告,像有一次一個吸金案件,後面坐了很多原告,一直叫囂,結果他就當庭嗆說『閉嘴!都給我閉嘴!原告有什麼了不起,沒那麼偉大』!」
不過,雖然林孟皇在法庭上有時候是比較權威,但律師陳宏彬認為,這是因為要維護法庭秩序,讓訴訟順利進行,也讓當事雙方,原告、被告都能把事情說清楚,所以必須要強勢一點;就他過去的觀察,林孟皇直來直往的個性,雖然可能會有些爭議,但總比黑箱作業要來得好。
對於林益世涉貪案的判決爭議,陳宏彬律師指出,單方面批評三位承審法官其實並不公平;「這三位法官都是中生代,比較是以『罪刑法定主義』來對案件進行審判,認為有沒有犯罪要看法律條文怎麼定,不能隨意擴張解釋、無限上綱,所以才會讓民眾覺得有『輕判』之嫌。」
律師陳宏彬指出,對於官員貪污收賄是否構成犯罪,以往實務上都是採「法定職權說」,也就是必須要法條上有明文規定涉案官員對該類案件有法定職權才會成罪;但自從前總統陳水扁涉貪案件發生後,最高法院才一改先例轉而改採「實質影響說」,來認定陳水扁構成犯罪。
因此,對於林益世涉貪案的判決爭議,陳宏彬律師認為,三位承審法官,即是基於「罪刑法定主義」、「法定職權說」,認為司法機關獲行政機關不能「隨意造法」、「類通適用」,在沒有法條明文規定的前提下,任意將職權範圍及其影響力無限上綱,所以才會做成讓外界認為是輕判的判決;但其實如果從刑事訟法的原理原則來看的話,外界所謂的「輕判」說法,恐怕對這三位承審法官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