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11月16日公司名稱:遠航(5605)主 旨:澎湖地方法院101年度馬勞簡字第3號判決筆錄發言人:李承仲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澎湖地方法院101年度馬勞簡字第3號判決筆錄2.事實發生日:101/11/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審判決確認原告陳雙富與本公司間僱傭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