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21221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21221發生緣由:依安勤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完成以書面通知原交易券商轉知集保結算所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0.5%年收益率(以複利計算)之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0025%(發行滿二年)。(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1年12月21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原交易券商轉知集保結算所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賣回期間:101年11月12日至101年12月21日止。(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2日至101年11月6日(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1年11月12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1年12月21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1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101年12月27日)扣除稅款及郵匯費後,以匯款或支票贖回本轉換債。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債券代碼:34791票面利率: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