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原菲律賓籍新娘陳亞林與龍井區民陳某於85年結婚,婚後與丈夫及公婆同住,但她常因家務與婆婆發生爭執,婆媳相處不睦。
陳亞林平常在該區熱處理有限公司上班,得知該公司使用原料之一非食品之亞硝酸鈉(俗稱防鏽粉),便帶約1.5公克防鏽粉回家,去年7月8日23時許,將防鏽粉摻入公婆放於冰箱內的竹筍湯中,翌日中午公婆拿出來熱湯食用,5分鐘後兩人都出現盜汗、四肢無力等症狀,陳女丈夫發現將父母送醫急救,到院均已全身發紺、呼吸衰竭,相當危急。
所幸經醫師正確診斷,是食用含有防鏽粉食物而造成變性血色素血症,正確治療後住院兩天就康復出院,同年月13日陳女與丈夫一起向烏日分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