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院刑事判決認定,89年間范婦與白男偷情,隔年就生下一子,直到92年間,羅男發現兒子非自己的種,2人因此被判刑6個月。
范婦訴離主張,丈夫長期到中國經商,10餘年來對她不聞不問,她因一時不慎才外遇生子,范婦除求償60萬元外,更聲請強制執行。
羅男則指出,87年間妻子罹患怪病,全身毛髮掉光,他不曾離棄,沒料到,妻子產子後,經姊姊提醒去做親子鑑定,才驚覺被戴綠帽,范婦卻不負責地捲款逃跑,直到95年間才被通緝到案,還教導他悉心呵護3年的兒子稱呼爸爸是「壞人」,妻子是因覬覦開設代書事務所的白男有數億財產,才急於離婚,並將責任推卸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