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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瘦肉精 應避免嬰幼兒食用

中央商情網/ 2012.03.12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12年3月12日電)含瘦肉精美牛「強制標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以小兒科醫師的立場認為應該標示,18個月以下嬰幼兒應儘量避免食用。

台灣團結聯盟立委林世嘉表示,研究顯示,若18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美牛,會影響發育,因為嬰幼兒的肝臟生長未成熟,無法完全代謝與分解。

林世嘉表示,日前總統馬英九也指示,「強制標示」,是否未來也應該在含瘦肉精美牛食品標示「孕婦、幼兒、有心臟疾病者不宜」。

林奏延以兒科醫師的身分建議,「嬰幼兒儘量不要食用」。他進一步指出,倘若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應標示『18個月以下嬰幼兒應注意食用』的字眼」,但這仍需取得全國共識。

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日前表示,18月齡以下嬰幼兒無法代謝萊克多巴胺。台灣婦女有坐月子吃內臟習慣,媽媽吃了含瘦肉精的內臟時,令人擔心小寶寶從母乳,或是吃到含瘦肉精的肉粥,對於幼兒的發育會有影響。1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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