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保基金提供115年8月下旬豪雨天災貸款協助措施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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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916 09:47:41)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農業嚴重災害,農業部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復建、復耕、復養,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自115年8月26日起至116年8月25日止,貸款利息免予計收。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受災申請之上開貸款案件,自撥貸日起1年內,利息免予計收之協助措施。

為配合政府政策,農信保基金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新貸案件於免息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舊貸案件辦理展延寬緩者,亦於免息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之協助措施,並溯自115年8月26日起實施。

受災農漁民如有災後復耕、復養、復建或還款協助需求,可洽所在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等貸款經辦機構,由經辦機構依規定協助辦理。

面對極端氣候造成的農業經營風險,農信保基金將持續配合農業部政策方向,與農漁會信用部及農業金融機構密切合作,協助受災農漁民取得災後復原所需資金,穩定生產與經營。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服務專線:(02)2375-2275、0963-61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