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5日中午,宜蘭警分局林姓偵查佐透過網路廣告聯繫應召業者,以1800元價碼談妥性交易,隨後指派1名泰國籍女子到宜蘭市某飯店赴約。林男抵達房間後先支付2000元,應召女子找回200元,雙方隨即進行性交易。
事後林男認為「消費體驗」不滿意,便聯繫應召業者謊稱眼鏡遺落在房間內要取回。待泰國籍應召女開門時,林男立刻亮出警證,喝令對方出示護照,同時拿回原本支付的2000元後離去。
應召業者事後揭發此事,林男於同年10月16日遭記2大過免職,並依貪污罪嫌移送法辦。林男供稱自己經濟壓力大,因房貸、信貸及2個小孩的教育費而極度缺錢。他辯稱是先拿回2000元才秀出警證,但因與證人證詞不符,未獲檢方採信。宜蘭地檢署近日偵結全案,依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罪起訴林男。
考量他態度良好,深表悔意,且主動繳回不法所得,不正利益未逾5萬元,依法得減輕其刑,因此向法院建請量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