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曾發生銀行行員涉嫌勾結詐團行騙案例,不過日前傳出行員「自組」詐團騙走客戶上億元。桃園地檢署去年10月偵辦游姓律師與台灣銀行夫妻檔行員共組詐團,將贓款以虛擬貨幣洗錢,有上百人被投資詐騙吸引,不法金額高達1.1億。據了解,金管會已全面查處台銀,並請台銀陳述意見,最快農曆年後就會開罰,罰金可能高達千萬元。
桃檢去年10月調查發現,律師游光德涉嫌擔任詐騙集團首腦,勾結在台銀放款不與外匯不任職的行員夫妻檔,以投資詐騙手法吸引被害人,再將贓款透過虛擬貨幣洗錢到境外,全案被害者高達179人,不法金額高達1.1億元。
桃檢日前偵結並起訴游男等7人,並建議法院量處游姓律師有期徒刑13年、郭姓行員有期徒刑9年、黃姓行員有期徒刑6年,其餘被告則各依其具體犯罪情事量處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之刑期。
據了解,此案是已是近3年來第3件有金融行員涉嫌勾結詐團的案件,與前2間民營銀行行員勾結詐團相比,台銀此案是銀行行員自組詐團,情節重大。
依金管會資料顯示,前兩間民營銀行勾結詐團,分別遭重罰2000萬及1200萬,均屬重大裁罰案,因此金融圈認為,台銀行員自組詐團,罰鍰高機率是千萬元起跳。
銀行局主秘王允中說明,2023年至今,有3家銀行行員涉及詐騙,其中兩家民營銀行已祭出處分,另一家還在查處。據悉,金管會已對台銀全面查處,並邀台銀赴金管會陳述意見,最快農曆年後就會開罰。(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