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勝一
挖筍王姓萬,是出了名的挖筍大王,只要他一上山挖冬筍,還從沒空過手的。不過已是過去式了。
三年前的冬季某天,挖筍王的弟媳家來了貴客,便求他上山挖幾個冬筍來做菜。情面難卻,他只好扛把鋤頭上山去。他尋找發現了冬筍爆土,舉起的鋤頭卻是遲遲的落不下去。這要是壞了規矩,還能下不為例麼?但不挖筍回去,弟媳豈不埋怨?他內心矛盾著,鬥來鬥去,終究放下鋤頭,再不往山中去,而是空著雙手打道回府。
弟媳見著,不高興地說他:“你沒挖到啊,我還等著用冬筍炒牛肉招待客人呢。”他扔下鋤頭跟弟媳講:“不好意思,我實在不想破壞規矩挖冬筍,還是共同為整個村寨著想吧。”
在人民公社時期,他十二三歲就學會了挖冬筍。那時挖筍不敢拿去賣,純粹是滿足自家餐桌上的下飯菜。田土山水都是集體的,大隊有規定,禁止私自上山偷挖冬筍。他年少不懂事,上山偷挖冬筍被人抓了現行,直接送去大隊部。大隊幹部看他年紀小,也就教育幾句了事,不料反倒讓他更壯了賊膽。
為何不提倡挖冬筍呢?山寨的農民都知道,挖冬筍勢必傷害楠竹的根系,進來影響來年春季的出筍率和楠竹成活率,嚴重破壞到楠竹的生產。
可他越挖越會挖,成為出了名的挖筍王,翻山越嶺,挖筍不歇,周邊十村八寨的山上楠竹,因此稀稀拉拉的不成林,與他沒有去過的山頭相比,簡直就是兩個樣了。
挖筍王后來還把挖冬筍當作賺錢的手段了,冬季裏有60多天是最佳時機,他每天上山少則挖幾斤,多則挖十多斤,按七八元一斤的價格算,比呆在家裏編織篾籮、土箕等竹器划算些。
村幹部多次找他做工作:“別挖冬筍了,影響春筍生長和楠竹生產,楠竹資源不夠,也影響村寨的竹器生產,留守的村民想靠手工編織篾貨賺些錢都難了。”可他全將這些當作了耳邊風,沒有記在心上。
改革開放,山林已經承包到戶,留守的老人也看管不了山林。這給了挖筍王的好機會,挖了這山挖那山,各個山頭都挖遍,縱使被人發現,他也不在乎,反倒說:“冬筍長不成楠竹,不挖也爛在山裏,多可惜啊。”他一慣我行我素,冬季挖筍不止。
直到大前年,村寨再往裏頭進去的幾個村子,連遍的楠竹林茂密得很,被人稱之為“廿裏竹海”,還被投資人相中,開發成了鄉村旅遊景區,一下子就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挖筍王所在的村寨也想列入旅遊景區,可投資人看了看他們的山頭說:“不行啊,這山的楠竹像賴子頭上的頭髮樣,有一根冒一根的,稱不上竹海呀。”村幹部說:“要是把山頭封禁兩三年,讓楠竹發展起來後,能不能讓我們村寨列入旅遊景區?”“那到時看情況再說吧。”有了希冀,村寨的男女老少何不指望?憑心而論,誰不想過上好日子?
挖筍王主動找上村幹部表明態度:“為了村寨的楠竹生產發展和未來的經濟振興,我從此金盆洗手,再不上山挖冬筍了。”
挖筍王說到做到,冬季裏不僅放下鋤頭,而且義務上山巡邏,勸阻他人上山挖冬筍,用以彌補過去的過錯,讓山林重新煥發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