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19 17:52:47)勞動部暨所屬機關(構)自103年2月17日組織調整迄今,已獲行政院核增職員與聘用人員共計263人,其中即包含因應勞動檢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擴增之業務量能,以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督導失業認定業務等重要工作推動而核增。惟為減輕同仁工作負擔,增加員額並非唯一解方,各部會更應從業務推動方向,持續從源頭檢討減事,或進行業務流程、辦理方式簡化,及善用數位科技強化機關人力運用效能。未來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為推動業務如仍有人力需求,人事總處亦將積極協助。
落實健康友善職場環境,避免同仁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提供員工免受霸凌侵犯之工作職場,亦為各機關及首長責無旁貸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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