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柯文哲 京華城 摩羯颱風

結婚不生小孩「大伯、小姑繼承財產」他曝:更恐怖結局

好房News/ 2023.09.22 17:47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少子化不僅是國安危機,也是「家產危機」。資深地政士指出,許多夫妻不生小孩,改養毛小孩,但面對到繼承問題時,才發現夫妻共同打拚的遺產,居然要和「別人」分配遺產,原因在於民法所謂的繼承順序。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祖父母。
 
夫妻不生小孩,未來家產變遺產後,大伯、小叔或是姑姑們都可能有繼承權。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樣品屋。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他表示,如果夫妻婚後有子嗣,繼承權就落在配偶和子女或是孫子輩之間,與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涉。如果沒有子嗣,繼承權就是配偶和往生者的父母親共同繼承,偏偏年紀較長的父母親可能早已往生,屆時就會落到第三順位,也就是生存配偶和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
 
若落到第三順位繼承身上,等於夫妻胼手胝足掙來的財產,是給了兄弟姐妹,鄭文在說,要保衛家產,不妨考慮增產報國。另外,透過夫妻贈與將彼此的財產做適當的移轉也行,依照目前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之間財產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土地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贈與只要繳納贈與契稅即可。
 
鄭文在提醒,事前的規劃都可以避免上述的遺產分配,可怕的是,如果是突然的意外,配偶驟然離世,就是必須和平常沒有往來,也可能是交惡的大伯、小叔或是姑姑們一起分配往生配偶的財產,讓自己陷入莫名其妙的遺產爭奪戰中。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