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影響人格塑造深遠,同樣是被父母呵護的小寶貝,有些人自信自在,有些人卻自私自大,為什麼?諮商心理師王雪岩在《隱性虐待》一書中,解釋「寵愛」與「溺愛」的區別,指出「溺愛」剝奪了孩子學習與適應挫折的機會,只是照顧者的自我滿足。以下為原書摘文:
被寵愛過的經歷,早已經寫進了身體裡
當我們當年的班花,其實應該是校花,每每出現在同學聚會上的時候,我們都能感受到某些不一樣的感覺。她當年是我們大家的寵兒,不僅是因為長得漂亮,還因為她溫暖和善解人意。那時候不懂她為什麼可以如此被上蒼眷顧,現在我知道了,她的所有美好,其實都來自一件事:她是一個在家庭中得到過寵愛的孩子。
所以,在今年的聚會我直接問她:「妳小時候是不是一直被父母寵著?」於是,她開始滔滔不絕地講她父母是如何寵愛她的。然後她突然問我:「妳怎麼猜到的?」
我說:「妳可以觀察啊,那些曾被寵愛過的孩子其實很容易識別出來,他們的身形往往是靈巧的,他們的言語也是自由的,他們的面部表情往往也是放鬆的。更重要的是,因為他們有過被寵愛的經歷,所以他們的人際關係是安全的,他們有能力在人群中自由地信任他人,也就更有可能建立彼此舒服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被寵愛的孩子脾氣往往會更好,人際關係也會更好。所以妳看看,妳走到哪裡都不缺少寵愛妳的人。」
馬上有人反駁我說:「某某親戚家的孩子,寵得不得了,可是最後非常不成器。」我說:「你說的那不是寵愛,而是溺愛,好不好?」被溺愛的孩子當然很難順利地發展,因為溺愛本身就是一種剝奪和貶低。
沒想到這一下子就勾起了這幫盼著當爺爺奶奶的人的興趣,紛紛問我:「溺愛是剝奪的說法,算不算一種謬論呢?」於是飯桌瞬間變成了書場,我便開始「掉書袋」。
為何「溺愛」是剝奪、虐待?
說溺愛是一種剝奪,是因為溺愛背後往往有過度滿足:當孩子有了需求,還沒有去探索的時候,照顧者就自動來滿足了。如此一來,孩子一方面被剝奪了探索的樂趣,失去了學習承受挫折的機會;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自戀「膨脹」,認為自己萬事都被滿足是理所當然的。而滿足孩子的人,在滿足孩子的過程中,避免了承受因孩子探索失敗而產生的焦慮,也可以讓自己在孩子面前如上帝般全能,其實照顧者滿足的是自己。
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因為缺少在真實世界裡的學習,所以一旦開始獨立面對社會,往往是非常難以適應的。他會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不是圍著自己打轉,不是每個人都自然地放棄自身的需要來滿足他,自己也不是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自己的努力也不全是可以成功的。一個從小沒有機會接觸這個真實世界的成年人,突然要去適應這個世界的真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某種程度上,溺愛也是一種傷害,一種甜蜜的虐待,一種對成長體驗的剝奪。
被寵愛和被溺愛的孩子是非常不同的。被寵愛的過程,是我尊重你作為一個獨立的人,有自己的發展道路,所以我不會強迫你必須服從我的想法,但是我會站在你的身後,當你遇到困難的時候扶你一把;我信任你有能力逐漸長大,所以我站在你的身邊陪你經歷你生命中的成功與失敗、高潮與低谷,我始終信任你有能力找到自己的路。你成功時我心懷喜悅與祝福;你失敗時我與你分擔焦慮與痛苦,但我始終只是陪著你,而不是替代你。我理解你成長的不易,所以我會一直等待,等待你長大,等待你慢慢積累越來越強大的能力,而不是催促你,不會因為你失敗而責備你,因為我明白你作為一個渺小的人類,能夠存活下來已是不易;最重要的是我愛你,不是因為你漂亮,你有多少光環,我愛你只是因為你是你,我愛你這個人,你這個人的價值並不由那些附加價值所決定,我只是無條件地愛著你。
一個能夠在內心確定自己被父母愛著的孩子,哪怕生活是貧窮的,遇到的困難是巨大的,只要內心保有愛的確定感,他就可以有面對困難的勇氣,也會有自由表達自己可愛之處的勇氣。那些保留在內心裡愛的影像,我們稱為「愛的客體表象」。一個人只要內心保有這種影像,哪怕很少,少到可能只是老師一個贊許的笑臉,或者鄰居某句不經意的誇讚,就可能有動力努力去改善生命軌跡。而一個內心完全沒有「愛的客體表象」的人,生活中會遇到很多難以想像的困難。很多因為情感痛苦最終選擇自殺的人,內心就是缺少這樣的客體表象。
所以,每一個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應該有機會享受寵愛,只因為生命本身值得尊重,值得寵愛。
(本文摘自/父母並非不愛你,卻又讓你傷痕累累的「隱性虐待」/方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