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111年上路,臺南市共有91家業者2月1日起須符合規範。環保局年底前已全數完成宣導、巡查與輔導,發現其缺失多為未填載操作及維護保養紀錄單。環保局提醒業者,務必做好設備維護管理、依法填寫紀錄並保存,一起維護空氣品質,也避免受罰。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理辦法,原訂7月實施,因新冠肺炎疫情延至111年。111年1月1日起新設餐飲業,2月1日起既有的餐飲業者,營業面積在1千平方公尺或座位數300個以上,都須設置具有一定效率之集氣系統、油煙處理設備等。業者也須定期檢視設備,並將操作、清潔保養等做成紀錄保存2年。
市長黃偉哲表示,現代人重視環境品質,要求清新好空氣,餐飲業未妥善處理油煙、產生異味等問題令周遭居民困擾不已,亦是常見的環保檢舉事項。新法規上路,業者務必配合規定以免受罰。
餐飲新法規上路,臺南市環保局除了輔導、巡查91家列管的大型餐廳,也重視未列管的餐飲店家,110年鎖定屢遭異味陳情的便當、簡餐、臭豆腐等前40家業者啟動專案列管、稽查與輔導,「專案列管」執行之前,該40家業者的總陳情數達184次,輔導後每一業者再遭陳情的次數都明顯下降,累計陳情數為33次,陳情下降率達82%,8成業者未再被檢舉或陳情。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就要實施了,符合列管對象的餐飲業者務必把握時間,裝設必須的各項設備、依規定填報紀錄,以免受罰。相關紀錄表單請至臺南市環保局空噪科資料下載專區下載https://epb3.tnepb.gov.tw/airrule/download.html。未納入新制規範的餐飲店家,環保局也會持稽查、輔導以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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