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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酒駕肇事統計「白天酒駕肇事率逼近夜晚」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呼籲尾牙聚餐旺季要當心無自覺酒駕

yam蕃薯藤新聞/ 2021.12.15 15:36

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道安會)資料統計,近年酒駕肇事件數,由民國104年之12,112件降至109年之8,886件,近5年平均年減6.0%,死亡人數由467人降至295人,依循每年的酒駕議題宣導,酒駕肇事率已明顯逐年下降;然若以今年對比去年1至9月份同期,雖酒駕案件導致受傷人數減少590人、下降7.1%,隔夜醉發生率與107年相比也下降30%(註1),但酒駕死亡人數卻較去年同期微幅增加28人,顯見每年酒駕議題宣導下,大部分民眾已有喝酒不開車的觀念,但仍有少數民眾心存僥倖,忽略酒駕的危險程度。為此交通部聯合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以下簡稱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針對不酒駕的議題加強宣導「無自覺酒駕」與「酒駕零容忍」的觀念。

 

蔣慧珍、周恆倫、江岳昀、Atul Chhaparwal、鄭健發、吳木富、Terence ONG、陳德威、顏焌岳(左至右)

 

持續致力防制酒駕之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於道安會資料統計(註2),酒駕高峰時段以16:00-20:00及20:00-24:00為最高峰,其中16:00-20:00是為白天飲酒之酒駕肇事者所導致,打破過去普遍認為酒駕大多在夜晚發生的觀念。因此,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與交通部共同擬定「小心!無自覺酒駕」議題作為《不酒駕我行》的宣導重點,呼籲民眾注意各時段可能無自覺攝取酒精之情境,並提及「酒駕零容忍」即凡攝取酒精就絕不駕車及指定駕駛的重要,也再次宣導「酒醉要定義」之酒精知識。

 

除了邀請到知名YouTuber眼球中央電視台的主播視網膜合作本次的宣導影片,透過新媒體針對各族群再次呼籲之外,也特別拍攝了一支街訪短片,於台灣大車隊上放映,向民眾宣導「不論白天或是夜晚,都要小心觸犯無自覺酒駕的可能,特別留意麻油雞、薑母鴨、藥膳排骨…等含酒精料理,以及連假出遊,即使至大自然旅遊,也請避免飲酒後駕車的僥倖行為,凡是有攝取酒精絕不駕車,避免造成酒後駕車,危害路人安全,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與交通部共同宣導「不酒駕」之交通問題已超過十年,在2018年開始連續三年與交通部共同推動隔夜醉宣導後,死亡人數在2020年下降30%;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鄭健發表示:「除發生在晨間的隔夜醉外,我們也發現民眾對於酒駕高峰時段在16:00-20:00表示驚訝,並且對於酒精知識,如:各品項酒類飲料的酒精含量、酒精在身體的代謝及影響酒駕之酒精範圍值,缺乏正確的觀念,因此我們以時下流行的自媒體操作進行宣傳,透過年輕人喜歡觀看的趣味辯論的節目形式,宣導年終聚餐無自覺攝取含酒精食物及飲料,導致無自覺酒駕的危險,強調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促進會在未來也會以大數據分析來擬訂宣導不酒駕的議題,期望與交通部共同努力降低酒駕死、傷人數。

 

避免民眾無自覺酒駕導致交通安全的危險可能,為此也邀請到台北市警局的員警分享無自覺酒駕案例,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同時也為年末的執法重點再次說明:「有鑒于每次酒駕肇事皆會造成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故我們警察單位對於此違規行為一直很重視,也會持續加強取締。在我們執法過程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取締因前一天飲酒,睡一覺後,以為就不算酒駕違規,結果攔查到時酒測值超過標準,建議民眾飲酒須有自覺能力,了解酒精代謝需要時間休息,並應嚴格管理酒後第二天的行程。」最後,也針對現行修訂的酒駕規定及相關處罰進行說明(註3)。

 

知名YouTuber眼球中央電視台合作拍攝宣導影片,將於1月6日眼球中央電視台Facebook粉絲專頁與YouTube頻道,以及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Facebook粉絲專頁上線,另有Podcast節目「歷史下酒菜」將於今日12月15日晚上上線,同時於節目Facebook粉絲專頁、IG 等社群平台共同露出。

 

註1 : 資料來源道安資訊查詢網https://reurl.cc/52AoVv

註2 : 資料來源警政統計查詢網https://reurl.cc/em2qjb

註3:交通部於108年7月1日正式施行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大幅提高汽、機車駕駛違規酒駕罰鍰,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 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汽車駕駛人第1次酒駕提高為處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第1次酒駕處新臺幣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
  2. 累犯加重罰鍰: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即處以最高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元。
  3. 酒駕拒測加重處罰:第1次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處18萬元罰鍰。如肇事或致死人者,立即沒入車輛,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4. 酒駕同車共責:與酒駕同車者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600元至3,000元罰鍰(年滿70歲、心智障礙者、汽車運輸業之乘客除外)。
  5. 慢車酒駕、拒測加重處罰:慢車(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慢車等)酒駕處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拒測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
  6. 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後按規定強制加裝酒精鎖(109年3月實施):拒裝或代吹酒精鎖者處新臺幣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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