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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蓋好6年!台南這社區一戶2千萬 積欠「數百萬」管理費...網勸快放生

好房News/ 2021.12.12 00:45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社區管理費高等於住戶素質好?恐怕不然。一名網友透露,在台南看了一間屋齡僅6年的社區大樓,但住戶積欠管理費高達400萬,引起網友們譁然,過來人分享一些「小撇步」,可讓住戶準時繳納。
 
該名看房網友表示,台南某社區大樓一戶房價約2000多萬,共有100戶左右,月管理費為50萬,其實屋況、各方面條件都還不錯,但目前住戶欠繳管理費400萬,因此詢問是否合乎常理?如此,又對乖乖繳納費用的人會有什麼影響?
 
管委會的財務狀況,同時反應住戶素質。示意圖/pexels
管委會的財務狀況,同時反應住戶素質。示意圖/pexels

 

文章曝光後,高昂的欠繳費用讓網友看傻眼,「第一次聽到有欠繳那麼多的大樓」、「台南2000萬以上的很少欸…還可以欠這樣,很母湯」。並認為管委會的財務狀況,反應住戶素質,建議原PO不要買,「這種你敢住?看得出住戶水準」、「不是欠超過兩期,管委會可以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嗎?若是住戶不繳、管委不管,這社區設備維護大概也...」、「這種不建議買,居民素質一定很差,不然就是一堆出租戶」、「我們社區欠繳管理費比例大概只有5%,而且會一直催繳甚至走法律途徑,社區都會貼會議紀錄載明哪戶沒繳,你看的這社區欠繳金額太高了,母湯」。
 
一名擔任過社區財委的人指出,「看來原PO這建案一開始的管委會不太管事,六年財務爛得太快」。他表示,管委會初期應先把錢算好、留下財務結餘空間,帳務收款要明確,最好利用電子化,避免接觸大額現金的風險。此外,建立住戶群組,繳款期限前標記未繳住戶,通常都會收到住戶回覆;逾期後的催告則直接電話聯絡。據他管理經驗以來,第二次以後住戶都準時繳交。
 
面對欠繳的住戶,《賣厝阿明》曾分享,管委會初步可採取「發催繳通知書」、「公告名單」、「寄存證信函」的方式請住戶盡快繳交。視情況嚴重者,管委會也有權將其住戶請出社區,根據內政部公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若住戶欠繳管理費超過二期或達到相當金額,管委會可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命其支付管理費及遲延利息。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住戶若經法院強制執行後,仍再積欠管理費等相關費用,達到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經管委會要求改善,三個月內還未改善,可訴請法院強制驅離。確定可強制驅離的三個月內,住戶如果未賣掉房子、未過戶,管委會可聲請法拍,利用法拍所得償還欠繳費用,剩下結餘歸住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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