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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買預售全額付清!她想跟著買一間卻怕「出事」 網曝1招秒解決

好房News/ 2021.11.11 17:02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情侶在婚前買房,最擔心婚後若鬧不合,房產到底該如何分配?就有網友表示最近看到男友買了預售屋後,自己也想買一間,但擔心如果在交屋前結了婚,不知是否會影響到房貸以及登記等問題?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透露,男友剛買下一間預售屋,金額付清沒貸款,原PO看了也想買一間,但想到預售屋的交屋時間,男友一定會比自己快,讓她好奇「如果這之前我們結婚變夫妻,我這樣算名下有房子了嗎?那我那間是不是就沒有寬限,銀行貸款也不高?若男友買我的名下,對我買的那間房的貸款有影響嗎?」
 
情侶在婚前買房,最擔心婚後若鬧不合,房產到底該如何分配?示意圖/摘自Pixabay
夫妻買房登記同持有最公平?其實虧大了。示意圖/摘自Pixabay
 
貼文引起網友熱議,「婚前買的就是你男友的,婚後你也可以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現在央行最新規範,第二間房屋貸款無寬限期及利率最低1.72%,如果是分別的狀況,借款人不同,還是可以分別使用寬限」、「銀行核貸前,未結婚應可分別計算額度,若是核貸前就結婚登記,應該是視為夫妻僅一次優惠額度,可以先跟申貸銀行確認再作不動產申貸」。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曾表示,兩人在婚前買的房子,若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就屬於個人特有財產;若結婚後買的房子,就算只登記在一人名下,房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 
 
但是房屋登記人不需經另一半同意,即可賣掉房子或是擅自抵押借貸、增貸,所以對於另一方來說還是沒有保障。陳俊宏建議,不管是婚前、婚後買房,最好採「聯名登記」,男女雙方各自保留一份權狀,將來任一方賣屋都得經過另一個人同意,而且賣屋所得屬於雙方。
 
若夫妻買房想拿到較高的貸款成數,陳俊宏表示,除了以「雙薪」向銀行證明財力,以爭取較理想的房貸成數及利息外,提供「保證人」也是一項常見的方式,不但可提高核貸成數,而且也不會佔用到保證人自己的貸款額度。
 
保證人可分為「一般保證人」及「連帶保證人」。前者享有「先訴抗辯權」,若貸款人沒有償還貸款,銀行必須先將貸款人的房子法拍,法拍後的價金抵銷剩餘貸款不足的部分,才可向「一般保證人」求償。後者則「無先訴抗辯權」,假設貸款人沒有償還貸款,銀行可以直接轉向「連帶保證人」求償,無須等房子法拍。
 
陳俊宏也提到,為了保護消費者,銀行不能主動要求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因此大部分的保證人都屬於「一般保證人」。此外,許多銀行要求保證人必須是二等親內的親屬,以避免貸款人是記名登記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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