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602 10:17:52)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5月19日宣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各地同步加嚴、加大全國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
嘉義縣政府表示,基於防疫考量,為避免農民申辦造成群聚感染及疫情擴散風險,今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得依下列原則辦理:
1.補(變更)申報期:嘉義縣彈性調整補(變更)申報期間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
2.受理方式: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及現場申請(應依防疫規定辦理,並遵守公所人流控管),如有疑問請洽各公所。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