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五月報稅季節,不動產出售的報稅要格外注意。國稅局日前接到民眾詢問,在今年4月28日賣房,那間房是在一年前購入的,而且還是賠本出售,這樣還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嗎?
官員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及土地,其交易所得應課徵房地合一稅,陳小姐適用的也就是現行的房地合一稅1.0版本,縱使該交易為損失,納稅義務人都必須於所有權移轉之後,在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如果賣家沒有依前述時限申報,將依所得稅法第108-2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以該案為例,屋主是在2020年3月間以850萬元購入該房,另支付修繕費用70萬元,出售時間是2021年4月28日,售價為900萬元。雖然這筆交易賠本,不用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但她仍應完成申報。
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就算是賠本出售,只要不動產屬於房地合一稅的課徵範圍,仍應依稅法規定,在一個月內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網路地產王總經理陳韻如表示,房地合一稅屬所得稅,無論出售結果是賺是賠都需要申報,在109年度有出售不動產的民眾應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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